霍林郭勒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

通辽日报 2018-09-11 00:00:00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不断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

今年以来,霍林郭勒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各族群众,实现有病及时医治,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让全市各族群众获得更多幸福感。

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划分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中划出25%,依照不同年龄段,按本人缴费基数或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农牧民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150元;低保居民个人缴费150元,财政补助50元;残疾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孤儿免费参保,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优抚对象免费参保,由民政部门统一缴纳。

实行倾斜政策,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支付限额由6万元增至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支付限额由14万元增至22万元。在校学生、未成年居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特困供养人员及优抚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起付标准在普通参保人员基础上降低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取消起付标准。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政策内平均支付比例为70%,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政策内支付比例为75%。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实现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等慢性病纳入职工门诊医保报销待遇,个别病种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近5万元。截至目前,霍林郭勒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殊疾病病种达33种。

方便参保人员转外地就诊。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可转往北京、长春、沈阳外,还可转往上海、天津、哈尔滨、呼和浩特参保就诊。目前,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72494人。其中职工31618人、居民4087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233人。 (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