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强化措施清理盘活闲置土地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魅力霍林河 2020-09-03 09:57:00

原标题:二连浩特市强化措施清理盘活闲置土地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为盘活存量土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低效用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二连浩特市强化四项举措,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鼓励集约利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低效用地,原地实施拆建、改扩建、加层改造、利用地下空间等建设活动,涉及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是鼓励流转交易。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下,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出租、转让、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交易。市自然资源局开放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平台,为其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

三是通过部分转让盘活低效用地。可以在土地二级市场发布公开交易信息,低效土地可以全部转让或分割后部分转让,土地转让价款及地上建筑物由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为二级市场转让价格提供参考依据。确定土地及地上物转让价款后,可与有意向的购买者签订土地权利转让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符合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的条件,并办理土地预告登记手续,待土地开发建设达到协议要求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四是收回重新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低效用地,使用权人不再进行改造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可由市人民政府协商收回重新规划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