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实施三项举措积极保护野生草原蝎子

魅力霍林河 2020-10-14 10:43:00

原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实施三项举措积极保护野生草原蝎子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全区立即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收购野生草原蝎子工作。

一、周密组织部署,坚决打击非法收购野生草原蝎子行为。9月初,向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阿拉善盟打击偷捕野生草原蝎子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其结合正在开展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对非法收购野生草原蝎子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月22日,专门派员积极协调会同自治区林草局、森林公安局深入阿拉善盟调研指导,要求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在全盟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一是科学划定责任区域,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明确属地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掌握本辖区蝎子分布状况,组织力量在野生蝎子主要分布地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林草、森林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饭店、烧烤夜市、药店和对利用经营场所非法收购、交易、食用野生草原蝎子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遏制非法交易野生蝎子违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监管,全面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收购、食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期间,出动检查人员934人次,累计检查集贸市场9家、大中型超市15家、药店经营户171家,未发现非法收购、交易、食用野生草原蝎子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护野生草原蝎子等野生动物的理念和知识。一是加强引导,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对草原牧区及周边农牧民,提高其遵纪守法自觉性,拒绝购买使用非法工具诱捕蝎子。二是引导蝎子分布重点嘎查、乡镇农牧民自觉抵制非法交易蝎子,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三是鼓励群众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健全举报及信息反馈制度,对接到的有关信息和线索立即核实并进行调查处理,从根本上遏制非法偷捕蝎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