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硬核十条”助力科技创新

魅力霍林河 2021-07-21 08:50:00

原标题:赤峰“硬核十条”助力科技创新

近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赤峰市出台了一系列硬核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意见》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十个方面支持赤峰市科技创新能力再提升。

企业研发投入在享受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赤峰市按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20%的后补助支持,每年最高限额500万元。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载体,经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后,按上年度合同实付高校院所资金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限额20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在本地实施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所获项目资金的1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0万元。

《意见》支持建设专业性创新平台,对经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比照自治区支持力度,给予等额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本地高校、科研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对本地高校、科研院所独立或作为第一技术支撑单位获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按照所获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部分的20%给予经费奖励,最高限额500万元。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在赤峰市转化取得成效的,按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购买方奖励,最高限额200万元。对来赤峰市转化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项目,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入股,支持旗县区政府出台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旗县区政府、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建立股权投入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此外,《意见》还在引进建设区域性协同创新平台、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强化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加大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支持科技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