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内蒙古通报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永桃)5月2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冯任飞重点介绍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推进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并与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为发布内容文字实录: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今天由我和自治区发改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的负责同志,共同向大家介绍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并回答大家的关切。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总体情况。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加重视,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个重点领域建设,目的就是打造一个不想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基础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是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各级政府社会信用管理工作机构不断健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重点领域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信用环境影响力越来越大;

二是政策制度不断健全。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信用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日益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已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格局正在形成;

三是信用平台逐步完善。建成了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共享应用“总枢纽”,并与国家平台实现首批联网,开通了“信用内蒙古”网站,累计归集全区179万市场主体、2.8万行政事业单位、1.37万社会组织和1270万自然人的约5500万条信用信息。工商、税务、金融、质监等重点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正在逐步完善,重点行业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取得积极成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化率达到99%以上;

四是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信用内蒙古”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日均访问量分别达到10万次和20万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全区各级政府1515个部门先后公示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36万条。去年有9.7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9328名“老赖”被限制工商注册,各级法院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2万人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包括征信、管信和用信,又涵盖政府、企业和个人,内容非常多,工作量非常大。下一阶段,我区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以征信系统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以奖惩联动机制建设为抓手,以信用立法为保障,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一个平台。继续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建设,不断拓展延伸平台服务功能,尽快与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全面对接,确保建成“上联国家、下联盟市、横联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系统,方便企业和个人通过“信用内蒙古”网站实现“一站式”查询;

——夯实归集和应用两个基础。一方面,按照国家要求,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人民银行金融征信系统、质检部门代码库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库系统为支撑,全面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其他部门管理码的映射关系,确保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完善部门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加大与社会征信机构、金融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力度,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领域不断扩大信用信息核查和应用范围,探索将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医疗卫生、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公务出行、社会保障和商业金融领域的惠民应用服务中,争取在以用促建上实现新突破;

——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包括联合奖惩体系、信用服务体系、诚信教育宣传体系。一是按照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奖惩大格局要求,今年要重点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发布制度,制定联合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探索行政审批守信“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服务和建立自然人、法人信用纠错修复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近期,自治区发改委和人民银行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全面扩大联合奖惩影响力。二是以呼和浩特和乌海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为契机,持续深化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创新,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特别是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双告知”、“双公示”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表率作用,以更大作为取信于民。三是大力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进一步培育诚信文化;

——强化四个保障举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继续完善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作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规划有效实施。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今年将在9月份前在全区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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