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总工会多举措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见成效

内蒙古晨报 2017-12-25 00:00:00

原标题:锡林浩特市总工会多举措推动工资集体协商见成效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张冠华 通讯员 芦冬伟)2017年以来,锡林浩特市总工会全面推进规范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我市已有近184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其中,国有、集体企业14家;非公企业170家(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3份,覆盖企业52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份,覆盖企业20家)。

一是带动驻基层社会化工作者,联合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锡市总工会积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走百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在活动进程中,市总工会带动驻基层社会化工作者,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典型经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走访人员一方面引导职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这一程序合理实现自身的工资分配权益,另一方面,也注重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兼顾企业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赢得了职工和企业双方的支持。通过这种带动作用,真正实现了工会干部从“不善谈”向“我能谈”的转变。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企业方不愿谈、职工方不敢谈,都是制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难题。今年,市总工会把中小企业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在规模小、无法独立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中小企业园区,着重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同时,市总工会还依托街道、社区等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立的契机,着力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

三是建立激励制约机制,督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激励各基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热情,市总工会借助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充分整合市人社局、工商联等资源,成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执行工资合同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未达到协议规定的要求限期改正,从根本上提高了企业对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