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系统2017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5.98亿元

魅力霍林河 2018-01-23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国税系统2017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5.98亿元

内蒙古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外贸稳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推动外贸经济稳定增长。2017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5.98亿元,其中,办理出口退税18.37亿元,办理免抵调库7.6亿元。前四名地区为:包头市完成退(免)税8.67亿元,呼和浩特市5.12亿元,鄂尔多斯市3.51亿元,巴彦淖尔市2.24亿元。

2017年,全区备案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共2461户,实际申报企业786户,其中外贸企业435户,共办理退税5.62亿元,占全区总额的21.64%;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350户,共办理退(免)税20.36亿元,占全区总额的78.36%;零税率户1户。重点出口产品的退税结构呈现变化,重型汽车以及机械类产品的出口出现连续下滑,占比持续减少;光伏材料以及电力销售成为了新的增长点,而钢铁及铝制品、羊绒制品、食品类以及生物制药类产品仍为传统重点行业。

各级国税机关立足外贸区情,站位大局,积极主动落实退税政策。一是积极主动向税务总局争取指标计划,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共申请出口退税计划18.38亿元,保证了企业需求。同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行对重点企业“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为包头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专题向税务总局争取退税计划,全年办理退税6.09亿元,同比增长209.1%。二是严格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多渠道持续做好出口退(免)税政策宣传、业务提醒服务,保证出口企业能够真正享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红利”。三是全面下放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所有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下放到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所有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下放到各盟市国税局办理;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认定变更、认定注销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28项,有效提高退税质效。四是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新模式,纳税人凭借电子信息即可远程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降低了申报成本,加快了退税进度,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率。五是不断加强与地方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通过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平台发布预警出口企业62户,有效防范了出口骗税风险,保持了公平公正的外贸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