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巴彦淖尔晚报 2018-08-09 00:00:00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8月8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8月1日起,巴彦淖尔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人员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部分按照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倾斜调整部分计算。

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7元。

按养老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进行调整。

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1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标准调整后,退休人员账户上的养老金有啥变化?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卢生波帮你算一算。

以某企业30年工龄的65岁退休职工老王为例,调整前,他每月领取养老金2000元。调整后,加上定额调整部分47元,加上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部分2000×1.8%=36元,加上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30×1.5=45元,他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为2128元。

本月底,市人社局会补发2018年前8个月增加的养老金128×8=1024元,也就是说本月底,老王领到的养老金是2000+1024=3024元。(记者 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