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交通运输举报投诉查处中心正式运行

魅力霍林河 2021-01-25 09:41:00

原标题:呼和浩特交通运输举报投诉查处中心正式运行

呼和浩特交通运输举报投诉查处中心日前正式运行,举报投诉查处中心将对群众的投诉举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办结诉求事项标准、程序、时限。

据介绍,为了落实《呼和浩特市12345为民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接诉即办”,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安全督查中心牵头成立了举报投诉查处中心,举报投诉查处中心每日要统一对12345、12328投诉举报电话及来访汇总整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精准分类、快速“派单”、按责转办,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办结诉求事项标准、程序、时限。建立健全限时办理、“挂账”管理机制。各承办单位部门要落实“首接责任制”,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对于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的诉求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办结的,要在办理时限届满前向举报投诉查处中心提出申请,经局举报投诉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延期办理时限和理由告知诉求人,列入“挂账”管理,明确“挂账”事项办结时限。

建立健全协同办理、统筹推动机制。对跨区域、跨部门的诉求,举报投诉查处中心要召集相关单位部门现场办公、集体会诊、联合行动,拆分诉求事项,细化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解决;要充分发挥局工作例会、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调度和点评推进作用,加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诉求以及工作交叉不清、衔接不畅等问题。

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回访检查机制。举报投诉查处中心要建立举报投诉查处台账,实行入账管理、销账推进;要加大督办力度,在办理时限届满前采取电话等方式催办,对“挂账”和未按时解决的诉求通过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进;承办单位部门反馈办理结果后,举报投诉查处中心要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检查等方式核查诉求事项办结情况,对群众不认可、不满意的事项要发回重办。

建立健全分析通报、预警防范机制。举报投诉查处中心要定期对群众诉求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为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定期对各承办单位部门“三率”情况进行通报;要强化诉求数据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就苗头性、风险性诉求向相关部门提出预警;要建立与政法、宣传、网信、司法、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有奖举报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信息中心、举报投诉查处中心要持续加大对《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发动人民群众发现和举报首府交通运输行业违法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