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魅力霍林河 2021-03-31 09:41: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详细规定了抽查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突出“坚持全面覆盖、坚持依法实施、坚持规范透明、坚持注重实效”四大亮点,真正做到使监管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据悉,《细则》中明确,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所涉及的检查对象包括经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和机关、社团等非市场主体。检查事项分为一般领域和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其中一般领域抽查比例严格限制,重点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明确给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戴上“紧箍咒”。

《细则》中的“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申请回避。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建档、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归集至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此举旨在杜绝任性检查,使监管执法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实施。

《细则》明确规定“随机抽查严格依法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同时,《细则》强调了市、旗县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执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中的职责,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求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后另行依法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