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魅力霍林河 2021-09-22 09:24:00

原标题: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积极作用,创新推进社工专业人才与城乡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服务模式。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了《“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五社联动”试点覆盖所有旗县(市区),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均设立社工站,每个城乡社区均有社工提供专业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得到发展壮大,各类社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得到普遍推广,居民自治水平有效提升。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五社联动”试点为抓手,推进社工站建设,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的步骤和“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的要求,加强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有序推进提档升级。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等资金开展试点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对每个试点给予补助支持。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和的2%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