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作时长应从劳动力市场全局出发

光明日报 2021-03-23 16:40:26

原标题:确定工作时长应从劳动力市场全局出发

无论是经典劳动理论研究中对“工作日”的详尽探讨,还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张一弛,文武之道”的生活主张,都蕴含着人们对理想生活的理解和向往。何为更理想的生活?简单说,即希望工作与生活能保持一个适切的分配比例,将工作时间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以便实现多元化与多维度的幸福生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标准日渐清晰,需求水平也水涨船高。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有关“4.5天工作制”建议进行了回复,引发公众热议。据报道,人社部的回复基本上较为明确地否决了现阶段推广实行“4.5天工作制”的可能性。“4.5天工作制”既然已在多地试行,且符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何人社部会做出这样的答复呢?笔者认为,这项有关“4.5天工作制”的建议,是仅仅基于我国特定劳动力群体就业情况而对整体进行的过度浪漫推论,尚未观照到我国宏观劳动力就业框架中的客观全局。

关于中国劳动力市场结构,一些社会学学者借鉴制度经济学有关“市场分割”等视角,聚焦社会分层领域进行了相关研究,提出劳动力市场也同样被多重制度规则所分割,从而形成不同产业部门和不同企业组织中的多元就业类型、薪酬福利水平和职业发展路径。其中最为人所熟知的,当属首属劳动力市场和次属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论断。

在首属劳动力市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或社会资本的精英劳动者与核心产业的企业组织结成正式劳动关系,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而次属劳动力市场的中低层劳动者,则大部分从事偏重体力的边缘产业且缺乏稳定的雇佣关系和与之相关的保障与权益。不仅如此,在组织内部,首属劳动力市场的企业还会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以形成劳动者职业发展路径,激励劳动者长期投入;而组织外和次属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则既难以维持长期工作又没有相应的晋升通道。因此,首属、次属维度是劳动力市场一直以来的主要划分结构。据此而言,我国劳动力市场实际上存在着多重分化结构,其中包括社会结构的影响、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影响这3个主要维度。除前述已经提到的劳动力市场的首属、次属结构外,社会结构的影响主要指因城乡间的户籍制度、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导致的结构性分化;经济结构的影响主要指体制内外以及企业组织间因所有制不同而造成的分化差异。

在这3类分化要素的作用下,当前我国劳动力就业情况也呈现出多元复杂的特点。具体来说,既存在经济发达地区效率驱动下频频加班的超时工作,也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不充分就业群体;既存在首属劳动力市场下恪守“朝九晚五”的体制内单位与企业,也存在名义弹性工时制下实则“996”的互联网大厂员工,以及非正规就业模式下长期无明确工作时间边界的家政、外卖等服务业劳动者。另一个被公众长久以来忽视的情况是,即便是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也尚未完全实行已被写入劳动法的5天工作制。

总的来说,从现实情况看,当前法定5天工作制尚未得到充分推行,“4.5天工作制”的提出,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多元分化而显得过于超前和脱离实际。当前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为尚未被现有法律法规保护和惠及的劳动者群体“雪中送炭”,而非为首属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群体“锦上添花”。这不仅将有利于推动更为规范和公平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减少结构性分化给不同劳动者带来的制度性歧视和损失,还将进而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形成合理分配、适切流动的良性结构和发展趋势。

关于“4.5天工作制”,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虽然在现有条件下难以一蹴而就,但毕竟传递出公众对高质量的工作与生活的殷殷期许,仍有必要从长期发展的角度和战略规划的高度审视之。直面劳动力市场结构分化的既有现实,更加有效地推进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为实现人们的美好生活开辟路径,未来,“4.5天工作制”可执行可落地的时代或将真的到来。(作者:梁萌,系北京建筑大学副教授、中国社会学会劳动社会学分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