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定位义务教育阶段“民校”新功能

羊城晚报 2021-03-24 11:25:33

原标题:理性定位义务教育阶段“民校”新功能

广州市教育局宣布,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从2021学年开始,办学19年的广州广雅实验学校将从民办转为公办,并更名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东风西路校区。同时,广东广雅中学本部校区复办公办初中。

据此,有媒体称,广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初中变局已经开启,转公、退出、淘汰将是三大趋势。按照这一解读,似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初中今后都将不再存在。事实上,部分民办学校转公办,是为了更好地理顺办学体制,并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与此同时,义务教育阶段还会继续有民办学校,这部分民办学校一方面给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另一方面也通过不同办学方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竞争,促进整体义务教育提高质量。

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在民办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数,分别占小学在校生数的16.8%和初中在读学生数的12.2%。部分地区的这一比例还更高。民办比重偏大,或意味着地方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义务教育投入保障责任,而由社会力量过多地保障义务教育资源,也一定程度加重了家庭的义务教育支出负担。201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责任。

检查政府履行发展义务教育的职责,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校比重,是一项重要指标。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看,存在两种需要治理的情况。一是有的地方政府为减轻投入责任,“吸引”社会力量举办义务教育,为此给民办学校特殊的招生、办学政策,诸如提前招生、面谈测试招生等,这让民办学校一度有很大的“竞争优势”,带动整个地区的择校热,加重家长的教育焦虑,不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针对这一问题,我国要求各地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从2020年起,都实行“公”“民”统招、电脑摇号录取政策。

二是有的地方以发展“优质”义务教育为名,搞“假民办”,即由公办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民办学校,这类民办学校是用国有资源办学,按民办方式招生、经营。而早在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国家就曾要求清理这类办学体制模糊,或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甚至是“校中校”的学校。当前,我国各地都在对这类民办学校进行调整,就是要让这类民办学校都回归公办。

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办学进行治理、调整时,也存在一种声音,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民办学校都应退出,全部由政府举办。这并非理性的态度。即便政府保障所有义务教育资源,不再需要民办学校起“补充”作用,民办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首先,民办学校可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的选择。在我国整体义务教育都已经实现普及之后,民办教育的“补充”功能确实会退化,但是,其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的功能则进一步突出。从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发展看,基本的义务教育模式是“公办(公立)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私立)”,即由公立学校保障基本的公共教育,而私立学校满足个性化选择。当然,受教育者选择私立学校,不是因为公立和私立存在质量差距,而是办学特色的不同。

其次,以“民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竞争,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在不少发达国家,政府财政是保障“私立”学校的生均拨款,负责教师的大部分薪酬开支的。政府之所以要支持私立学校发展,是因为这可以探索更为多元的办学模式,而现代化教育,最重要的就是个性化、多元化。在实行“公”“民”同招,电脑摇号录取政策后,我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将从之前的招生竞争转向办学竞争。这对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质量是有推动作用的。

另外,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民办学校并非只有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高端”民办学校,还有部分民办学校,是满足随迁子女的基本入学需求。统计显示,2015~2019年间,我国随迁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的“就读率”一直在79.5-79.9%之间小幅波动,有20%的随迁子女无法在迁入地顺利进入公办学校。随迁子女都进公办学校读书这是大势所趋,但在没有相应资源保障时,不能因民办学校的退出而导致他们的入学难。

所以,在进入后普及时代后,从履行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以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出发,我国要对当前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问题进行治理,同时也应理性定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新功能。(作者:熊丙奇 是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