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10-27 17:40:25

原标题: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场专项整治风暴近日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刮起。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并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10月22日《法治日报》)

上学拿文凭本来是件辛苦事,需要付出不少汗水,然而,在一些培训机构的广告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简直成了“躺过”的轻松事。这些“躺过式”广告含有很多水分,如“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和夸大宣传内容,既抹黑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模式以及相关高校的声誉和形象,拉低了继续教育的公信力,也会对想要学习备考的消费者构成欺骗误导,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但不可否认,社会上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日益凸显,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的利益,严重破坏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影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妨碍了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整治继续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广告,势在必行。

多部门联合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打出组合拳,铺开防范和打击继续教育培训虚假宣传的大网,彰显了清除继续教育营销病灶、净化继续教育环境的决心,既营造了一种声势,能够产生震慑效应,也可以确保治理机制的全面覆盖,综合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实现监管职能的互补和全链条治理。

问题出在哪,整治工作就要瞄准哪。针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广告营销行为中易发、多发的种种问题,五部门的《通知》明确了治理重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这些规定击中要害,有助于对继续教育领域违法违规广告的精准治理,有助于培训机构看清底线,远离违法违规“禁区”,有助于受教育者增强维权、甄别、防范能力,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挤出广告里的“水分”,能够营造有利于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强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提升继续教育的含金量和社会认可度,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整治继续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广告是规范继续教育的一个关键切入口,监管部门要严管网络平台、自媒体,严查虚假广告信息,处罚甚至取缔违规经营的继续教育机构,挤出广告里的“水分”。高校要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做好内容审核,对于发现涉及本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要主动交涉、澄清、处理并消除影响。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受教育者也应摒弃走捷径、混文凭心态,不轻信“躺过式”广告,选择正规的继续教育路径,一步一个脚印提升学历和能力。(□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