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最牛城管”原来是保安

内蒙古晨报 2015-11-17 00:00:00

原标题:临河“最牛城管”原来是保安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柴俊先) 近日,一个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最牛逼城管,么有之一》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疯传。视频中,身穿蓝色衣服的工作人员一把将一个烧烤推车掀翻,女摊主扑过去和蓝色衣服的工作人员扭打在一起,却被其一把按倒在地,周围的人不断在劝架,当事人的情绪都很激动。

记者打电话到临河区执法局了解情况,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视频中的打人者不是执法局的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衣服上写的是“综合执法”,而视频中打人的男子衣服上是两个字,经了解,是河港商城的保安。

上传、发送是两个非常简单的动作,但是这背后的利害关系却不容忽视。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我们在上传和转发消息时一定要保证消息来源的真实性,否则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伤害,也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