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10个旗县市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乌兰察布日报 2018-07-24 00:00:00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10个旗县市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今年入春以来,我市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等多种自然灾害的侵袭。截至7月22日,全市除集宁区外10个旗县市全部受灾,共涉及93个苏木乡镇50.8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15亿元。其中,因灾死亡4人,需生活救助18.4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97万亩,绝收面积92.8万亩;倒塌房屋249间,严重损坏60间,一般损坏2039间。

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7亿元

今年入春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降水较多,土壤墒情较好,播种较为顺利。但从5月下旬开始,全市大部分地区无有效降水,风力较大,气温较高,旱情发展迅速。进入6月份,全市平均降水量19.2毫米,同比偏少63.6%。

由于长时间无有效降雨,农作物出现凋萎和干枯现象,粮食减产,牧草生长状况差于去年和常年,人畜饮水出现困难。旱灾分布情况是后山重于前山,牧区重于农区。其中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旱灾较重。

截至7月份,旱灾造成我市10个旗县市受灾,受灾人口达47.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27亿元。其中,18.4万人需生活救助,15.9万人和25万头(只)大牲畜出现饮水困难;471万亩农作物受灾,占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绝收面积88.5万亩;草牧场受灾面积3195万亩,占全市草场面积的60%,部分地区牧草出现干枯。

风雹洪涝灾害致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730万元

进入7月份,我市各地出现连续降雨过程,并伴随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7月1日—20日全市平均降水量162.8mm,同比偏多近2倍,多地遭受风雹和洪涝灾害,造成人畜死亡、农作物受损,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较重。

7月3日,我市部分地区出现分布不均匀的阵雨或雷阵雨天气,并伴随大风、冰雹等强降水天气,造成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部分地区的9565人受灾,四子王旗2人因大风刮断电线,导致路面导电而触电身亡,农作物受灾面积9.8万亩,绝收2.9万亩,直接经济损失966.5万元。

7月15日-18日的降水过程中,造成凉城县、丰镇市、卓资县、化德县共15个乡镇3827人遭受洪涝灾害,凉城县2人因灾死亡(其中1人因雷击身亡,另1人避雨时土方垮塌埋压致死),因灾死亡大牲畜26头,死亡羊99只,农作物受灾面积4万亩,倒损房屋25间,直接经济损失970万元。

7月19日-21日出现中到大雨,局部地区达到暴雨量级,降雨使察右中旗、商都县、化德县、丰镇市部分乡镇遭洪涝灾害,造成牲畜死亡,大棚被淹,蔬菜受损,房屋倒毁,部分耕地被水淹、冲毁,共造成4个旗县22个乡镇20336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700万元。

截至7月22日,风雹洪涝灾害致我市8个旗县市35034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730万元。因灾死亡4人,紧急转移安置504人;死亡大牲畜31头,死亡羊210只,倒塌房屋249间,严重损坏60间,一般损坏2039间;26万亩农作物受灾,其中12万亩成灾,4.3万亩绝收。

全市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灾工作

旱灾发生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抗旱救灾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于6月25日启动旱灾四级应急响应,严密监测旱情动态。同时,各地积极动员开展抗旱,合理引导和帮助农牧民开展抗旱作物种植和灾后补种工作,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并组织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合理灌溉,加强中耕管理。

进入7月份,面对雨雹洪涝灾害,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19日18时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市国土局和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3级(黄色)预警,集宁区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三级应急响应命令。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保障灾区生活。水利、电力、交通等有关部门对被毁道路、电力水利设施第一时间进行修复,保障灾区生产、生活所需。各地积极协调武警、消防战士救援被困人员,将房屋受损的群众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妥善安置,力争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帮助受灾群众共度难关。(首席记者 张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