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八方面入手确保疫情期间母婴安全

魅力霍林河 2020-02-26 08:57: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八方面入手确保疫情期间母婴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呼和浩特市从八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各旗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制定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工作预案,确保疫情期间母婴安全。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床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辖区产儿科病床,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随时调整,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严格实施预检分诊制度。驻呼各助产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制度,禁止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台与导诊台混用,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执行发热孕妇接诊、筛查流程,认真落实发热孕产妇登记报告制度。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要有明显标识,保持良好通风、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落实定点收治医院。市卫健委确定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为我市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孕产妇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旗县也要求确定定点医院。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出现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孕产妇确诊病例,要立即启动定点医院工作。各定点医院对发现的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孕妇一律无条件接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不得将患者擅自转诊。

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的落实,严守母婴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各助产医疗机构按要求统计、上报孕产妇、新生儿相关疫情信息。一旦发现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孕产妇要在两小时内报送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及时逐级上报至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市卫健委妇幼科。

加强人员培训。各旗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助产机构要组织产儿科医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诊疗和防控等培训,重点加强诊疗方案、首诊病例诊断程序和医院感染防控、个人防护、病例发现与报告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产儿科医务人员对妊娠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孕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治疗能力,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压实责任,注重辖区管理。呼市妇幼保健机构要发挥辖区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助产医疗机构的评估和技术指导,并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疫情信息,各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全力加强辖区内孕产妇日常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配合辖区疾控、医政、应急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诊疗工作。

强化督导、严格实行问责制。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助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发热门诊的设立、发热病人的登记上报、医务人员防护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组对各旗县区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及疫情期间违反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