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网上办”配上电子监察 网上审批和网民留言办理效能提升

魅力霍林河 2021-11-22 09:17:00

原标题:包头市“网上办”配上电子监察 网上审批和网民留言办理效能提升

今年以来,包头市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咨询投诉和电子监察3个系统功能,提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效能,广受群众好评。

通过优化流程,完善网办功能,强化电子监察,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较“放管服”改革前总体压缩了73.61%,即办率达到49.47%,跑动次数压缩99.8%。

群众在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事项后,审批人员即可收到系统提醒和短信提醒。在办理过程中,分别通过亮绿灯、黄灯和红灯来提醒正常办件、临期办件和超期办件,对超期办件,系统同步发送短信提醒。

群众如有疑问或者投诉,通过全市一体化政务平台提交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即时收到系统和短信提醒,3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结回复。系统随时显示办理进度,办件超期时系统同步发送催办短信。对即将到期或超期未办结事项,电子监察系统会自动发出预警提醒和超期督办单,提醒审批人员尽快办理。

怎样确保网络时效转化成职能部门的行动自觉?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效能监察科专人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盯办网上平台的审批事项、群众留言办理情况,建立“内蒙古政务平台留言办理”微信群和各单位“留言信息回复联络人名单”,发现即将到期或超期办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微信群提醒催办。

该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包头市2021年度政务服务能力考评指标》,明确一体化平台办理事项未按时办结,或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存在群众咨询、投诉事项超期未答复的,每发生1次扣1分;被自治区通报的,扣2分,进一步强化各地区、部门的责任意识。

2019年以来,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就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操作、线上审批、留言办理等组织培训和集中办公20余次。向各地区、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评价和留言信息答复工作的通知》、操作手册和各单位账号密码,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每日盯办,报送联络人名单,加快办理进度。

制定《政务服务平台审批和留言办理工作制度》《市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投诉管理制度》《包头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明确了网上政务平台审批和留言办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监督考核,对各部门落实网上审批和网民留言办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办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专责人员、加强审核等予以规范。

针对个别单位逾期办结率高问题,定期印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留言办理和“好差评”情况通报》、《“内蒙古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包头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事项超期未办结的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提高重视程度、加快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