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内蒙古晨报 2015-11-12 00:00:00

原标题:集宁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通讯员 韩云峰) 为整合壮大集宁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打造集宁文明市民新形象,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集宁区检察院9月9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正确认识全区开展文明志愿活动的深刻意义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组织动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首先,对该院的交通志愿者统一登记,及时上报集宁区五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次,在征求全体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各路口值守人员名单;再次,该院还为大家统一购买了交通志愿者帽子、哨子,并制作了袖标、劝导旗。根据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从9月9日-10月20日在光明路(联营路口-老虎山公园(正门))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的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每个路口由2名志愿者负责,对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及非机动车辆的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予以劝阻。协助老、幼、病、残特殊人群安全过马路;规范车辆停靠、通行秩序、引领中小学生安全通过马路,倡导文明交通。在活动中集宁区检察院还指定专人负责不定期的巡查交通志愿者的到岗情况,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通过此次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的开展,使集宁区检察院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到集宁区“五城联创”活动中来,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的同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