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森林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内蒙古晨报 2016-06-16 00:00:00

原标题:临河区森林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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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临河区森林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接到自来水公司职工刘先生的求助电话,刘先生称在自来水公司院内发现一只稀罕的猛禽,飞不起来,被他抱回了办公室。

接到求助电话后,新华所民警立即赶往四季花城附近的自来水公司,并见到了刘先生,经民警仔细辨认,被救的属隼科中的“猎隼”,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食肉类猛禽,多栖息于开阔的低山丘陵或山脚平原地带。被救的这只隼从外观看属于幼隼,无明显外伤,可能误入城区,觅食困难,或体力不支,才落到地面的。森林公安民警及时将他送到临河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他喂食了鸡肉,相信经过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不久后这只猎隼将重新翱翔蓝天。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如遇受伤或不能正常飞行的鸟类或其他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森林公安民警,民警会第一时间赶到,电话8262987。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 刘小蓉 通讯员 程飞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