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工商局出台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2017-07-04 00:00:00

原标题:锡盟工商局出台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侯云峰 通讯员 张宝峰)近日,锡盟工商局制定出台《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以下简称《首问制度》),用制度强化经营者依法承担首问责任意识,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首问制度》要求消费环节经营者必须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调解消费纠纷。

《首问制度》规范了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在展销会及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等需要通过维权获取赔偿的方式方法。

《首问制度》明确要求,对于消费者维护权益的合理要求,经营者不得推诿、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拒绝;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自愿和解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和解不成,消费者又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的,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首问制度》明确规定,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设立专门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或者以其他便于消费者知悉的方式,公开其处理消费纠纷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