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四举措”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

内蒙古晨报 2019-05-16 00:00:00

原标题:正镶白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四举措”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侯云峰 通讯员 冯晓静)为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民警执法工作中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法治意识,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正镶白旗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执法记录仪各项使用管理工作。

首先,严格要求执法民警对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法、保养常识、音像资料上传、备份方法。其次要求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活动相关的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记录内容。再次严格按照“谁携带谁负责”的原则,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执法记录仪丢失、损坏的,予以原价赔偿。最后通过检查接处警记录、抽查民警执法记录仪佩戴情况、调取摄录资料等方式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不按规定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擅自删除影响资料,或者资料保存不全、损坏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