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未系安全带)

内蒙古晨报 2019-06-14 00:00:00

原标题:西乌珠穆沁旗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未系安全带)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高申)6月5日15时20分,一辆蒙H牌照的小型货车从巴彦化花镇彩虹桥驶出,驾驶员许某从白林线路段驶入巴彦化镇彩虹桥全程未系安全带,被西乌旗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截。当民警对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一事进行询问时,驾驶员谎称安全带不好使。随后,民警当面将安全带扣上确认其功能可正常使用后,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西乌旗公安交警大队提示:安全带是生命带,驾驶机动车和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带可在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有效保护生命安全,极大的降低事故死亡率,前提是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带。

正确地佩带安全带注意事项:

1.腰部安全带应当系在紧贴在髋骨的下部,与股骨部位正好接触上。在碰撞时,碰撞力作用在盆腔的骨骼上,避免安全带勒紧腹部导致严重伤害。

2.肩部安全带应当系在肩部,跨过胸腔。人体的这些部位能够很好地承受安全带的束缚力。

3.为了使腰部安全带系紧,在搭扣端向下拉腰部安全带的同时向上拉肩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