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6项举措推进试点城市分级诊疗工作

魅力霍林河 2016-07-25 22:54:00

原标题:内蒙古6项举措推进试点城市分级诊疗工作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文强)自治区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出台具体分工方案,联合发力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据了解,根据国家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的要求,自治区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9个盟市为分级诊疗试点地区。非试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

通知明确,到2016年底,各试点盟市建立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以盟市为单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推开,旗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0%。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试点盟市全部达到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到2020年,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级医院,力争90%达到国家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要求。30万人口以下的旗县级医院基本达到自治区制定的差别化旗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4部门制定6项举措,保障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和扩大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建立医疗联合体分工协作模式。建立资源共享、业务协作的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分级诊疗模式。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和远程医疗建设。试点地区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6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40%以上的旗县区。

——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推进形成分级诊疗格局。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目标要求。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