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平安清明 文明祭扫

魅力霍林河 2017-03-21 10:15:00

原标题:自治区民政厅:平安清明 文明祭扫

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了解到,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民政厅近日下发了《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平安清明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移风易俗为导向,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

《方案》要求,各盟市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场所的安全设施要认真进行检查,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排堵漏洞,消除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不得敷衍了事;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全区各地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

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和人口较集中的盟市旗县,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并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激励保障举措,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活动。 (记者刘晓君 实习生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