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21-12-01 14:00:29

原标题:多措并举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为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福建厦门市近日发布《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以下简称《纳管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从事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1月15日《工人日报》)

小工程敲敲打打,零零星星,遍布街头巷尾,离居民生活很近。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有一些共同特点:点多、量大、面广;规模小、工期短;从业队伍和人员鱼龙混杂,安全意识淡薄。近年来,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及零星作业高处坠落、触电、坍塌、机械伤害等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小散工程安全事故及零星作业安全事故频发,形势较为严峻,必须高度重视。

工伤保险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实行工伤保险,能有效保障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工伤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劳动者和家属的后顾之忧。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由于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法规意识淡薄等原因,在有的地方,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工伤保险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加之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让他们流血、流汗又流泪。

劳动法明确规定,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这一规定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厦门市出台《纳管办法》,无疑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实际举措,给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体现了对劳动者特别是对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的关心。

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是做好上半篇文章,关键还要做好抓落实的下半篇文章。因此,要加大对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法规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落实好“应保尽保、应付尽付”的要求,强化依法参保,实现法定劳动者及职业人群全员参保,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积极优化参保程序,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简化工伤保险赔付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解决好受伤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和抚恤待遇问题。依法加强监督,对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令限期参保,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对逾期仍不缴纳的,拒不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同时,探索建立健全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对从事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符合社会公平原则,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环境。期盼工伤保险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每一位劳动者,既实现缴纳工伤保险全覆盖,也做到落实工伤待遇全覆盖,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许谐培 钱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