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三统一”推进牧区水源井 “先建后补”解旱情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 2017-08-15 00:00:00

原标题:东乌旗“三统一”推进牧区水源井 “先建后补”解旱情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张冠华 通讯员 娜日苏)东乌旗为切实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缓解牧区旱情,按照“先建后补”原则,积极采取“三统一”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牧区水源井建设。

统一规划,突出重点。为最大限度发挥水利设施作用,东乌旗在推进牧区水源井建设过程中,针对各地受灾害程度,经过先期摸底调查和集中统一申报,重点以旱情严重的西部地区为主,将水资源费、地方财政扶持、公益基金、上级扶持等资金捆绑,集中优势力量,统一合理规划,重点解决受困牧户。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牧户自建积极性,在水源井建设过程中,采取牧户先建,政府后补的思路,以“嘎查两委担保、牧户先建后还”的资金周转缓冲模式,对纳入规划的牧户,先期自费先建先用,后期政府统一验收,按标准差额发放补贴。目前,已建80处自建水源井,为164户640人8万余牲畜解决了饮水问题。

统一标准,扩大规模。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水源井数量,按照“自愿申请、双向出资、提升效益”的原则,由旗林水局牵头,协同财政局及各苏木镇,对提出申请的牧户,经审查、公示、复核等程序后,东乌旗按照一户一井、统筹调配、应急优先的原则,对每户自建井实行每延长米补贴200元,每眼井封顶2万元,井房每处补贴3500元,提水设备每套补贴1500元的统一标准,补贴资金占建井总资金的70%,有效调动了牧户自建自救的积极性,实现了政府与牧户双用力、共抗旱。

统一验收,强化质量。为确保“先建后补”水源井质量标准、资金使用等达到统一推进、统一发放、统一验收的要求,该旗制定出台了《东乌旗牧区水源井工程“先建后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运转程序、补贴标准以及验收达标具体实施办法。并建立了由嘎查负责工程推进质量、安全、进度的日常管理,苏木镇负责备案、登记、抽检、复核的日常监管和旗林水局负责工程实施、核准批复、信息发布、工程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的三级监督验收管理模式,实现了事先事中事后的全程参与、互补有无、相互配合的运转模式,有效提高了工程推进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