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开展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乌兰察布日报 2017-12-10 00:00:00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开展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12月6日,由自治区、市安监局联合主办,集宁区、察右前旗安监局承办的《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周活动在乌兰察布市启动。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高林智参加活动,并走进商场、社区、学校等地与群众交流安全生产知识。

活动当天,在集宁区联营商场,市安监局和市消防支队集中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采取随机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的方式,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在集宁区新体路街道体育场社区,组织居民召开了座谈会,为居民宣讲了“一法一条例”,听取社区居民对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情况的反映,并为居民发放印有安全生产常识的扑克牌和相关资料;在市直蒙古族小学,了解了该校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并与学生互动交流,发放安全宣传漫画等资料。当日,还邀请到了自治区安监局监督巡查处调研员张航远,深入位于察右前旗的乌兰察布市旭峰新创实业有限公司,为企业职工作了题为《明确监管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监管》的讲座,用工人听得懂的语言,解读《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据了解,今年12月1日是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三周年。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从今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即12月1日至7日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周期间,全国各级政府将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