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强化扶贫资金审计工作 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魅力霍林河 2018-05-31 00:00:00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强化扶贫资金审计工作 助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自治区要求,自治区审计厅将扶贫资金审计列入我区“十三五”审计规划的重点内容,至2020年实现对全区57个贫困旗县三轮审计全覆盖和跟踪审计。一是在2016年扶贫审计基础上,经向各盟市征求意见后,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至2020年扶贫审计工作方案》,并制定了《计算机审计工作方案》,编辑了《扶贫审计法规汇编》和《扶贫审计报告基本摸版》系列规范性资料。二是协调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扶贫资金审计和审计整改的预通知》,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加强落实2016年至2017年9月(7月)末扶贫资金审计结果整改的通知》,督促相关旗县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向全区各盟市审计机关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审计监督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扶贫资金审计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审计项目实行“五统一”管理,采取“上审下”形式组织实施。2017年,自治区审计厅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区31个国贫旗县、26个区贫旗县2016年至2017年9月(或7月)末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1338个,延伸审计调查扶贫项目2148个,入户调查农户7835户,实现了对57个旗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

持续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在2017年扶贫审计第一轮全覆盖的基础上,2018年至2020年,自治区审计厅和12个盟市审计局将全部采取“上审下”组织方式持续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

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力度。主要是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计整改率;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以及违纪违规者,要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并建议列入“黑名单”,严肃处理,起到震慑作用;对违纪违规问题,正在制定负面“清单”提醒制度,达到遏制纠偏效果;要从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要求扶贫资金主管部门和相关盟市政府抓好整改督导,旗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效果明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各旗县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措施并在审计整改中积极落实,特别是在审计整改公示中提出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