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魅力霍林河 2020-08-05 09:17:00

原标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日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了建筑业企业办理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流程和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一份保函覆盖该建筑业企业在自治区范围内承建的在实名制信息平台中实施管理的所有工程,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实现保证保险单平台验真和信息共享。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综合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